核廢料可以再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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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
2018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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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0025.jpg網路上流傳已有新科技可以消滅核廢料,或作為下一代核能電廠用的燃料。如果這是真的,那發明人早就得諾貝爾獎了。請務實一點,不要造成當代人類的禍患。

所謂「核廢料再處理」,其實又分為幾個問題:(1)再處理的運送過程中會增加核武擴散的機率;(2)再處理後的MOX燃料並不適用於台灣的核電廠;(3)再處理並非100%處理,仍會產生無法處理的放射性廢棄物必須靠最終處置;(4)有學者宣稱已可完全消滅這些剩餘的核廢料,但遭卓鴻年教授駁斥,該技術離商用階段還很遠,離成為國家政策更是遙遠。

核廢料再處理技術數十年來幾乎沒有進展,由於費用太貴、成效不彰、再處理工廠的運轉風險更勝於核電廠,再加上提煉出來的MOX燃料僅能使用於特殊規格的反應爐,因此一直都不是處理核廢料的主流方式。目前僅有法國最積極,美國、芬蘭、瑞典都不考慮再處理。但法國最大的再處理公司AREVE已技術性破產,其La Hague處理廠營運近乎停擺,面臨裁員。

台電於2015年試圖與法國AREVA公司簽訂高放射性廢棄物再處理合約,但僅是將燃料棒運到法國玻璃固化,二十年後仍要運回來,且處理後的廢棄物仍帶有高輻射性與長半衰期核種,遭質疑不過是拖延時間。除了付出巨資請法國處理卻非永久處置計畫之外,更無視於法國2006年修法禁止於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及再處理廢料的規定,以致在立法院就被打了回票。

過去經濟部與台電屢屢放出與北韓、中國接洽的訊息,但實情上是國際間從未有將高階核廢料送到國外永久貯存的前例。過於一廂情願是不切實際的,從1970年代至今,沒有國家願意接收其他國家的核廢料,台灣還是趕緊設法建立核廢料處置機制會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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