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爆破台三線,新竹關西將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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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西部復礦政策,修訂威權礦業法
2016 年 0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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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8月26日下午02:30將要進行「羅慶仁(代表人)等所領臺濟採字第5645號礦業權及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第5647號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此兩案與「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的一階初審小組已一致認定此三案應合併評估,且做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二階環評的建議。然而今年2月24日第294次環評大會召開前夕,亞泥技術性撤案退出環評,羅慶仁(27.9712公頃)、羅慶江(18.9377公頃)刻意減縮開發面積為46.9089公頃,規避50公頃需進二階的規定;加上時任環保署長魏國彥強力遊說環委應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議,最後以罕見的不記名投票,做出讓亞泥正中下懷的決議:將羅慶仁、羅慶江兩案合併,退回小組重作書件,待小組重新對開發計畫做出決議後再重送大會。

浪漫台3線成爆破台山陷  新政府須速啟礦業政策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潘正正表示,台灣水泥生產過剩,長期維持二至三成外銷,2009年還超過五成,根本不該闢新礦場,更別說在聚落不到300公尺處採礦。亞泥兩度透過縣長邱鏡淳促成西部石灰石礦業保留區解禁,並以前述種種手法規避環評,蔡總統選前可能對亞泥要在新竹關西復礦炸山、橫山水泥廠要增量生產有所不知,否則怎會提出「浪漫台三線」的政見?如今新政府必須對自己的政治承諾負責,面對私人企業知法玩法,造成水泥業增產的西部復礦之錯誤政策表態。尤其2 月亞泥企圖以撤案切割及縮減面積,換得免進二階而退回小組所援引的前例「榮豐礦業」,已在6月第298次環評大會中被認定不應開發。當時甫上任的環保署長李應元承諾會規畫進行礦業政策環評,全面檢討我國上位水泥及礦業政策。我們肯定政府的積極作為,但上位政策調整在即,卻放任爭議案件闖關,勢必會造成個案放水的質疑。呼籲新政府必須兌現承諾,今年底前啟動礦業政策環評,並在完成前暫緩礦場個案審查。

亞泥開採黑歷史  居民:舊問題未解,憑什麼跟地方保證未來
亞泥過去在金錦一帶的開採,劣跡斑斑,金山里居民羅政宏說,除了大家可能都曾聽說過的,四年前亞泥的四份子捨石場毀人一年收成,卻只賠給戴阿宏老先生300包水泥,轉賣不到3萬元;早期礦安意外死傷慘重,樹橋窩曾因亞泥,一天就沒了五個人,但亞泥對喪家頂多賠償五萬元。在金山里與玉山里間以採礦廢土堆出總面積35公頃、與原海拔落差近280公尺的四份子捨石場,影響地下水位與水質,捨石場山腳下取得的水樣,導電度超過3000,土壤酸鹼值只有ph3.5,除了每年都在滑動,更坐實了當年亞泥在此堆置其橫山廠事業廢棄物的傳聞。亞泥藉地方勢力取得的鎮公所租約,別說未要求亞泥負起清理責任,在礦權到期後也解除了租約,連管理責任都全免。

納莉風災,樹橋窩溪爆發土石流,至今仍是土石流潛勢溪流,亞泥又負起了什麼責任?停採至今礦場仍舊光禿,整個礦場的地表逕流水,依然是往樹橋窩溪排放!以前製造的問題都無法負責解決,現在如何讓人相信?

礦場復採,扼殺地方農村與生態觀光
玉山里居民曾前朗指出,好不容易13年前亞泥礦權到期,雖然礦權到期前超量炸的礦,使透過輸送纜線的供料多持續了8年,但居民總算從每日早晚炸山兩次、山林煙塵滿布,放眼所及一切白茫茫的環境中解放。這十多年來羅馬公路沿線的社區已經發展出具規模的社區導覽、生態小旅行、紅茶產業等,譬如玉山里爭取到農村再生計畫的經費,推廣紅茶、建立農產推廣中心,並經營緬懷老礦場的步道旅行;金山里和荒野保護協會合作,重新帶人探訪樹橋窩曾盛極一時,卻因採礦而沒落的蝙蝠洞與碧藍瀑布。這些都是地方發展、兼顧生活與環境永續的機會,亞泥一旦復採,這些努力一切歸零。農業、自然生態與觀光資源流失,產業環境將完全被礦場破壞綁架而導致嚴重單一化,就算短期能提供十來個就業機會,年輕人的選擇被剝奪後將帶來更大規模的人口外移,嚴重威脅社區未來的發展。過去亞泥礦場範圍及樹橋窩16 ~ 19鄰是個熱鬧的小聚落,但礦場開採後,至少有20多戶,捨石場周邊至少也有7戶人家被迫陸續遷出,亞泥除了少數以賤價收買,大多未對居民進行任何補償,讓這些鄉親流離失所;政府放任亞泥扼殺地方居民生存的歷史不能重演。

別炸新竹的山,去蓋別國的樓
綠黨新竹縣議員周江杰指出,亞泥復礦產生的問題絕不只影響礦場周邊居民,亞泥橫山製造廠過去長期低度生產的情況勢必改變,將對橫山、竹東的環境健康與社會經濟造成巨大衝擊。水泥製程中旋窯須以1,400℃以上高溫燒結,產生大量臭氧、酸雨及懸浮微粒PM2.5的前趨物和溫室效應氣體,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更會扼殺周遭其他產業發展的機會。去年COP21會議期間「德國看守協會」公布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台灣已被列為「非常糟糕(very poor)」國家之列。在近年不斷刪減下,台灣水泥業生產仍舊過剩,直至2014年外銷量仍高達326萬公噸,占總銷售量的25%。我們是否還應該以全民的健康與全人類成為氣候難民的風險,去餵養水泥業剝削山林水土而來的暴利?是否還要炸新竹的山,去建香港和東南亞的樓?

傳統領域森林變礦場,谷地變帶毒廢土山
馬武督社戈尤浪部落族人彭文彬(哈勇·武奈)指出,帽盒山包括舊礦場及周邊一帶原本都是馬武督舊社的傳統領域,曾是繁茂的森林、部落的獵場,長了非常多的樟樹。族人在過去總將樟樹當作寶物,因為每到結籽的季節,動物就會聚集。但自從1887年清廷以軍力護衛囤墾戶以降,可以製腦的樟樹開始被伐採,1897年起,馬武督與其他部落族人在新竹一帶的山林裡,展開了台灣第一場原住民抗日戰爭,直到1911年馬武督社與日本人達成協議,日本政府承諾不再伐木,但太平洋戰爭戰況逐漸吃緊時,卻不遵協議把數千公頃土地轉賣給台灣農林公司,開啟帽盒山一帶石灰石礦開採的歷史。離礦場最近的戈尤浪部落,因礦場的開採,長期以來造成部落周邊土地滑動崩塌與水質污染,威脅族人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也造成生態環境的改變,動物的遷移。礦場停採後,好不容易生活比較安心了,動物也回來了,為了替後代子孫留下淨土,哈勇和他的族人堅決反對礦場開採!

礦業開發制度不分族群壓迫各地民眾 開發地點近馬武督部落 應尊重其意願
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表示,礦業開發對環境的影響是不分族群的,不管是爆破造成的飛石危險、開挖導致大量粉塵的空氣污染,或是在集水區範圍內有影響水質之虞,甚或是土方堆置可能造成的滑動走山問題,以及在土石流潛勢溪流的風險等,都會對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無論如何都應該嚴格把關,並尊重當地居民的意願,但是目前的環評制度和礦業法相關規定都無法提供足夠的保障,需要重新檢討翻修。更何況關西當地是過去泰雅族人的傳統獵場,雖然因為漢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的侵奪而大幅萎縮,但目前也還是馬武督部落周邊的土地,這樣大規模的開發有經過原住民族的諮商和同意嗎?她強烈要求政府在完成政策環評、檢討礦業法和環評制度、落實部落知情同意權以前,都應該暫緩開發案的進行。      

關西礦場照妖鏡 制度漏洞全現形
亞泥、羅慶仁與羅慶江案是西部從93年劃設礦業保留區禁止採礦以來,第一個解禁並且復礦的案件,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律師表示,礦業法第29條與施行細則第3條僅規定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指定礦種與區域來劃設或解除保留區,但礦業保留區如何劃設與解除?標準與程序在哪?難道就是因為新竹縣政府要求解禁所以就要解禁?當地居民卻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連表達意見的機會都沒有,一直到召開一階環評說明會才知道原來自己的家鄉又要採礦,完全忽視了當地居民程序參與權利。

羅慶仁與羅慶江在離聚落直線距離不及300公尺處復礦,離最近現供人使用之建物就又更近,謝孟羽律師指出,現行礦業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距離「商埠巿場地界一公里以內」,必須經該管機關同意,才可以採礦,同條第4款則規定「距公有建築物、國葬地、鐵路、國道、省道、重要廠址及不能移動之著名古蹟等地界一百五十公尺以內」,未經該管機關或土地所有人及土地占有人同意,不得採礦。上開有距離限制的地點或場所,其共同的標準就是「現有人使用」,但同樣是有人使用之建物,甚至是多數人居住的聚落,卻完全不用經過土地及建物的所有人與使用權人以及當地居民的同意,就可以進行探、採礦,顯然就不把居民的生命與財產當一回事!

當地聚落居民代表羅政宏向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長陳盈蓉遞陳情書

礦業法如此諸多不合理或不合時宜的規定在所多有,光是本案就可以點出如此離譜的漏洞,顯見礦業法修法實刻不容緩。除此之外,環評法制上容許開發單位隨時撤案,造成本案亞泥可以刻意技術性撤案,讓羅慶仁、羅慶江先行闖關,使得環評法第15條要求同一開發場所,有二個開發行為得合併進行環評的立法目的無從實踐,環保署亦應檢討並填補此一漏洞。

關西鎮金山里、玉山里、錦山里居民、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新竹縣議員周江杰、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共同呼籲新政府,檢討西部復礦政策,暫緩個案審查,共同促成礦業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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