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駁斥 台電公司電源開發處會議紀錄

2008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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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5日台電公司針對永安鹽灘興建太陽光電廠案,召開現勘討論會,會中電源開發處余勝雄處長以主持人身份,欲強勢主導環保團體為開發案背書,然而,環保團體仍不斷表示無法認同,表達反對意見。不料8月27日台電卻發文給高雄鳥會,片面做出環保團體與台電達成共識之結論……。

有關台電公司電源開發處97.08.27D開字第09708000571號函,永安鹽灘地調整規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廠址之現勘討論會議紀錄,結論第一點「本太陽光電設置計劃考量高雄市野鳥學會等團體關切原規劃設置於A區之地點影響候鳥棲息地,經勘查討論後,將PV位置北移至C區,初步規劃面積不超過10公頃,其中保留30%為保育區,PV系統裝置容量約4.2MW。」環保團體並未認同,在此提出嚴正聲明。

一、2008年8月25日召開之現勘討論會,包括地球公民協會李根政執行長、高雄鳥會林世忠理事長、荒野高雄分會林維正會長等團體代表,在會中均一再表示「肯定台電公司願意溝通之作法,但是無法為北移至C區的替代方案背書」,因此,該會議結論係為台電公開電源開發處單方面之決定,而非與環保團體商議後之共識。另外,該會議結論其他四點,亦為台電公司片面之說法,而非會議共識。

二、根據台電公司一份初步分區規劃顯示,這片溼地尚有太陽光電的二期計畫,還保留一座燃煤電廠(IGCC)的位置,一旦全區開發完成,永安溼地將名存實亡。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台電公司必需提出全區的整體規劃,作為環境影響評估之範圍。

三、環保團體支持政府推動太陽光電計畫,藉以帶動該產業之研發與應用,以期減少對石化能源的依賴。然而,應選擇較佳的發展策略,避開生態敏感區、選擇適當的地點。高雄市野鳥學會所提創意方案──永安繁星計畫,將太陽能面板設置於廣大的魚塭工寮、雞舍、縣府公共建築樓頂等,加總面積也不亞於台電在永安溼地的方案,請台電公司審慎評估考量。

四、台電公司所提計畫面積約為9.5公頃,後續還有第二期的計畫,會議當天台電公司明白表示是為爭取時效,刻意將計畫切割以規避環評,對此欠缺基本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案,環保團體如何能接受?雖然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規定,尚未規範到太陽能光電系統,但國營事業最負責的作法應是進行全區的整體評估,提送環評說明書讓社會共同來檢驗。

 

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協會、高雄市野鳥學會、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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