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辛樂克風災看台灣環境的百年大計

賀陳旦/財團法人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2008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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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風災,讓台灣又陷入了落後國家的景象,一場風災,竟又奪走了20 多條寶貴的生命,看到電視畫面傳來民眾失去至親的傷痛與大自然的無情摧殘,讓我們不免喟嘆:風災固然可怕,但是社會對於災難發生原因的集體失憶現象,以及公部門對於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失焦卻更令人扼腕。

台灣在歷經所謂經濟成長的奇蹟與狂喜之後,果然也要面對大自然反撲後的滿目瘡痍,令人諷刺的是:再過三天,就是921 九週年的紀念日了,在百年大震過後,我們卻依然不斷啃蝕我們賴以立足的這塊土地;「節能減碳」成為新政府的環境政策顯學,但落實至各部會的推動,卻被簡化為肢離破碎的技術或政策,而缺乏宏觀的願景及配套的合縱連橫;在搶救經濟,擴大內需的大旗下,公共建設對整體生態環境的破壞,將持續扮演衝擊自然環境的火車頭角色。相關資源的投入,更帶動私部門對環境敏感區域與核心地景的蠶食鯨吞。這次的風災不管是豐丘明隧道的土石崩塌,亦或是廬山風景區佔用河道的倒塌飯店,都足以讓國人重新檢視問題發生的原因與解決問題的方法;關鍵其實都在於如何看待土地的「國土保育」法規及「源頭整治」的釜底抽薪。

以新中橫公路的豐丘明隧道為例:新中橫公路完工後,由於缺乏土地使用的配套與管制,讓開發的腳步更深入中高海拔的環境敏感區,濫墾濫建加上地震之後的土石鬆動,使得這個危險路段面臨巨石崩塌與土石滑落的立即危險,多次重建資源的投入,原本應釜底抽薪的思考問題發生的原因,從源頭整治開始,但道路主管機關卻礙於路權範圍只能臨時的處理表面崩塌的邊坡,更上位的主管機關也缺乏行政整合的魄力,來根本解決山坡地墾殖的潛在源頭。所以作了明隧道之後,只是暫時的確保來往的車輛不受落石的威脅,卻無法真正解決土石崩落的原因,才會造成這次大規模的崩塌與死傷;反觀此次風災,台灣河川的40 座危橋亦復如是,2001 年才新建的烏溪橋,才短短幾年就馬上面臨基樁裸露的危機;關鍵其實不在橋樑的硬體本身,而更應該溯源思考,921 之後的土石流衝擊模式以及過去盜採砂石對河道改變的影響,這個問題也應請源頭整治,從跨部會的整合開始,思考根本的解決之道。

另一個不當開發的議題,則清楚的指向國土規劃與地方發展的配套;數十棟在河床上興建的飯店,阻擋了將近1/3 的河道,出了事,地方的建管單位才看到一棟棟倒在河裡的違法建物,這裡呈現的就像是無政府狀態的貪婪開發景象。

台灣未來的百年大計,惟有以永續發展為目標,在宏觀的角度下,思考每個縣

市的核心價值及環境保護議題,有效的推動「需求」的管理,而非「擴大內需」無限制的開發,這樣才能解決我們所面臨的危機,透過不同層級綿密的組織與管制,才能營造一個完整思考的環境保護架構;否則個別、局部的搶救與支離技術的發展,恐怕對整體環境保護的推動仍是杯水車薪,難以突破。

明年就是921 十週年了,也許這個社會選擇集體性的失憶,繼續無限制貪婪的開發,但每每在災後的大慟之餘,我們也曾有對腳下這塊土地的許多覺悟,這幾年環境保育觀念蔚為風潮,「國土復育條例」應時而立,對超限使用和保障環境敏感區都有劃時代的政策主張。其後草擬之國土法和國土計畫亦都秉此方向,為台灣國土發展立下生態均衡的張本,惟相關法案還在立院審議,新政府節能減碳的風潮卻又讓相關部會忘卻永續發展才是共同的願景,曾經推動的許多環境保護政策與機制,更應賡續推動,而非人亡政息。

環保和開發未必全然對立,然而在台灣的地形和地質條件下,大規模開發行為確實有賴立法來管理,以保障國土永續存延。過去被政治化的環境議題,在921九週年的前夕,在檢討風災責任的當下,或許有機會再尋求社會支持,適時完成相關立法程序;讓我們選擇做一個有記憶的人,為台灣的百年大計思考一個永續的未來。

(本文原載於財團法人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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