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改革行動進度
您在這裡
2017 年 07 月 25 日
您在這裡
一、內政部自2016年初即已在持續進行,預計今年內可完成區域計畫法規的修正工作,未來林業用地內超過兩公頃的礦業開發案不再直接容許使用,而須經過土地開發許可的審查。
二、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環保署與行政院則先後承諾修正環評法規,將礦業權展限納入環評,並推動水泥業與礦業的政策環評。
三、立法院第九屆的多位委員,已表態要推動礦業法修法,目前有高志鵬、林淑芬、高潞以用、蘇治芬…等委員們提出了12個修法版本,經濟部預計六月底提出政院版本。經濟委員會在高志鵬召委的主導下,已召開了專案報告與公聽會、安排亞泥與台泥的礦場考察,為了杜絕修法前再有礦場展限闖關,已要求經濟部凍結礦權展限案一年。
以上改革事項,原本是值得慶幸的進展。然而三月中接連爆發的亞泥展限闖關、與行政院撤銷環保署要求台泥金昌進行環差審查處分的訴願決定,卻讓人質疑,蔡政府在為財團大開後門,讓國家的法規制度淪為花瓶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