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低碳綠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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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2017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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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合適的能源策略,能帶動城市或國家更大規模地減碳,開創綠色就業機會與經濟效益。讓我們先掃描幾個城市的能源政策,再來探討台灣地方政府的能源治理。

以城市為主的能源轉型運動已遍及全球,但台灣縣市還在摸索合適的發展模式,多數縣市還無法分析、掌握自己的能源供需狀況。

多年來我國能源治理屬於中央權力,地方政府未被賦予能源治理權(註3) ,縣市沒有能源專責局/處(科)與公務預算。當中央交辦節能、綠能等業務,各縣市便自行分散到不同單位或委外辦理,無法成為常態工作項目;一旦中央停止指示或資源時,地方業務多半也陷入停擺。換言之,地方政府幾乎沒有累積能源治理的能力與人才。

另外,台電掌握全台能源供需資訊,卻以商業機密、保護隱私等理由,拒絕將有助於研擬能源政策所需的數據資料提供給中央或地方政府。

目前只有新北市成立了納入民間參與的地方能源委員會,以副市長為首,將能源轉型視為常態任務,跨局處通力發展城市能源治理機制。其餘縣市對節能則近乎無視。高雄市在地球公民、旗美社大與綠盟等友團推動一年多後,陳菊市長終於在2017年初同意成立推動委員會與專案辦公室,遺憾的是,相關組織辦法至今尚未出爐。非六都縣市處境更加艱困,例如台東縣,光是尋找智庫團隊就多次流標,承辦人員對於掌控外包品質則心有餘而力不足。

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賦權並培力地方政府進行能源治理,培育地方能源治理的公務人力與智庫團隊,並要求台電公開能源數據。在中央政策上,則應整合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交通部,盤點並修改與能源效率或綠能發展有關的建築、交通、環保法規;並透過電價、能源稅、及電力市場透明化,抑制化石燃料,建立有利於節電與綠能發展的健全能源環境。

地方政府則需要首長拿出遠見,將能源轉型納入施政重心,整合跨局處業務,引入民間力量,透過科學分析與民主審議,共同推行適合城市特性的能源轉型方案。

人民除了以實際行動,從居家生活或工作場所,力行節能減碳,也要關注社區、城市或國家的公共政策,參與討論,響應能源轉型行動,並監督政府的施政與目標。

從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到社區與人民,我們都身負差別而共同的責任。當國際大城相繼追求更低碳健康的發展模式,台灣起步慢,卻也不容繼續停頓。我們值得、也需要開創永續幸福的未來!

註3:中央與地方能源治理制度探討-以美國為例。陳孟甫,台灣綜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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