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空污運動的下一步
您在這裡
您在這裡
猶記得地球公民基金會從2011年開始推動反空污運動時,最大的挑戰是:人民無感。如今看到空污議題已經成為火熱議題,也排上政治議程,是很大的鼓舞。隨著手機APP的廣泛運用,每到空污季節我的FB版上滿滿對空污不滿的聲音,各地也開始有許多的行動,但是空污仍然很嚴重,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第一個答案是,如果依照環保署歷年的統計,空污並沒有越來越嚴重,而是改善幅度有限(從這點可以知道以前的空污多可怕),只是人民越來越有感,越來越無法忍受。
第二個答案是:解決空污要有對的方法,也需要時間,這對政府和人民都是考驗。
在政黨輪替前,地球公民從2011年起槓上了經濟部及大工廠,要求環保署啟動空污法中閒置12年的法律工具「空污總量管制」,從全台空污最嚴重的高屏地區開始實施。因為高雄是鋼鐵、石化、電力業的重鎮,固定污染源很多,而且許多高污染的大工廠想要進駐,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一家家管制,而是制定總量上限,逐年下修達到整體減量的效果。
經過我們結合社會各界多年來倡議角力,2015年6月30日高屏地區開始實施空污總量管制,第一期程在政府、NGO、工業角力後,具體的成果是:盤查和管制了五百多家工廠,把政府原先給了太高的許可量,大約打了七折,重新給了認可量,並要求在2018年6月底再減量5%,據了解,這其中屬於高雄市的列管工廠有一百多家必須實質減量才能符合規定。對於這項成果,我們並不滿意,但認為爭議的焦點應放在從2018年6月要執行第二期程,其中「指定削減目標」—要工廠減量的幅度,預計是一個新的角力場域。另外總量管制還有許多子法也有修正的必要,也是公眾應該關注的重點。
中部和南部的情境不同,這裡有全世界最大的台中燃煤電廠,還有污染巨無霸六輕—麥寮燃煤電廠,是最顯著的焦點。因而,中部環團的訴求聚焦在「減煤」,地方政府也做了一些回應。雲林縣府和議會通過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台中市府制定管制生煤和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彰化縣也訂了電力業加嚴管制等二項自治條例,但都被中央政府退回,理由不一。雲林縣府提出的「禁燒」由於中央政府通過的可能性不高,被認為只是高調的打假球,不過,雲林縣政府在給六輕新的許可中,要求減煤22%,最近官司打贏了台塑,這說明既有的行政手段就可以處理許多事。
除了減煤,中興大學莊秉潔教授及許多環團也不斷倡議空污嚴重的時候,大型污染源應降載來改善空污。於是去年,台電公司在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的要求下,開啟了一些因應空污的降載。
除此之外,過去用的PSI,並沒有把PM2.5納入,空污的嚴重程度常被低估,經過我們和友團的努力,2014年10月,環保署回應民間訴求推出包含PM2.5的雙指標,近幾個月則改用了AQI新指標,可惜公布前欠缺社會溝通,又引發了爭議。
盤整前一階段的反空污運動,不管是空污總量管制、減煤管制、空污AQI新指標,都是很要的成果。那麼下一步會是什麼?
一、蔡政府上台之後,環保署提出了「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案,其中一個重點是:授權各地方政府因應不同空氣污染特性制訂區域性管制措施。全台環保團體主要的訴求是要降低緊急防制啟動的門檻,這點還在角力當中。
二、每三年檢討一次高屏空污總量管制可以視為一個中程的計畫,總量管制除了有助於固定污染源的持續減量,更可能引導產業轉向低污染,接下來指定削減幅度,將面對工業界的反彈,會是一個戰場。
三、交通—「移動污染源」應該排上反空污運動的議程。以高雄市為例,高雄港的貨輪及上萬台的貨櫃車,相當於超大型的工廠污染;全市200多萬輛機車和80幾萬輛汽車,加起來也是龐大的污染源。交通方式的轉型,也必需同步被處理。
四、針對工業污染,加強有害空氣污染物的管制,是我們認為優先要馬上做;而日常的工業的監督和管理,降低排放量、違法偷排等,是基本款但最該加強,這部分必需搭配污染資訊公開,社區知情權的提昇,納入民眾參與,提昇管制效能。(補充:台中市將啟動的電力業、鋼鐵業加嚴標準;許可證的核發把關,都是不必立法就可以做的基本款。)
五、解決空污就是要推動能源和產業要轉型,節電和發展再生能源,能源稅立法等都需要政府明確的法令配套,更需要台灣各行各業由下而上的行動。工業界必需藉由自主性的提昇能源效率,轉換綠電,朝向循環經濟(朝向零廢棄、零排放、零事故)努力,重建起社會的信賴,這是讓工業和城市能夠並存的解方。
六、政策整合:蔡政府上台後,成立了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是一個由張景森、吳政忠政委所主持的跨部會平台,當中有「空污、溫室氣體減量」專案小組,邀請了學界和NGO展開討論,但還沒有發揮作用,應強化這個平台,整合經濟部、交通部和環保署等部會,提出短、中、長程的執行方案,確保空污和能源問題,有計畫有目標的改善。
以上是對當前的反空污運動和能源轉型做一些盤點,身為社會運動者,我們體會到除了持續的控訴,也要引導人民的憤怒走向對的出口,給政府對的壓力,而且要動態學習和檢討。
這就是為什麼今年311我們還是要走上街頭,畢竟政黨剛輪替,人民的力量不能鬆卸,要站出來告訴政府,啟動非核低碳能源轉型,提出明確的計畫和時間表。同時,人民做為國家的主人,更要積極參與節能、再生能源、核廢料處理等公共政策討論,自己也要成為能源轉型的參與者。
當我們在羡慕德國能源轉型成就的時候,除了追隨其政策腳步,應該更聚焦在學習德國人民的直接行動。林育立先生的新書「歐洲的心臟—德國如何改變自己」,提到德國2015年有900萬人(約是全國人口的九分之一)在家用太陽能發電或取得熱水和暖氣,以實際行動來利用再生能源,這些人被稱為「太陽公民」。
人民參與是社會改變的基石,日常的節能,響應綠能發電,發起公民電廠;使用大眾運輸、單車通勤、步行,減少食物哩程等,都會產生涓滴效應。
我認為:這是台灣邁向能源和產業轉型的關鍵,唯有更多人民願意付出行動和代價,才能促成真正而根本的改變,而這責任雖是共同的,但不是每個人都一樣,這就是談到氣候變遷談判中很重要的原則:「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
何俊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