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留美意的無車日?

兼談對單車政策的回應
王敏玲/地球公民協會研究員
2007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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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018.jpg上圖:我們的都市街道,何時能有這番行車空間。(李根政攝)

日前報載,警政署將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增列條文,規範自行車騎士應遵守「兩段式左轉」、「不得直接穿越斑馬線」、「在一公尺隱形車道內行駛」等規定,以減少自行車行駛的危險性。據了解,此案相關規劃仍在研究中,但本會認為,在抗暖化議題當前、城市空污嚴重的情況下,有關當局在制訂此政策時,實應審慎為之。

地球公民協會主張,騎自行車除了是很好的休閒運動之外,如能在城市規劃安全、便捷的單車通勤路網,讓騎自行車成為日常的交通選擇,也能大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特別是機車密度勇冠全台的高雄,政府政策如能鼓勵市民短程不騎機車,改以自行車為交通或接駁工具,不只能改善城市空污問題,在石油危機日益逼近的今天,更能有效節能。

眾所周知,各種車輛行駛在馬路上,大欺小的情形向來嚴重,以自行車路權來說,要求自行車只能在「路緣、邊溝或障礙物內側一公尺內的範圍行駛」[1],將使其它車輛壓迫單車族行車空間的問題更加嚴重,反而增加騎士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此外,許多單車的把手已有60公分寬,若再加上騎士的手肘延伸長度(左右各約10公分),共達80公分,如此寬度,若要行駛在一公尺的隱形車道,豈不是要騎士左右各維持10公分的安全距離,就像行走在平衡木上、表演特技一般?

今(2007)年九月,高雄市長陳菊為了響應「國際無車日」的活動,宣布自9月22日至28日為大眾運輸周,搭乘高雄市公車一律免費,此外,還與環保署副署長張豐藤(高雄市前環保局局長)、高雄市交通局局長王國材等人一同邀請市民「拔掉車鑰匙」、多騎自行車。此舉與地球公民協會主張「減少對地球的傷害,慈悲地善待地球」理念相符,本會自是持以肯定的態度。

然而,「國際無車日」的活動源起於1998年法國綠黨提倡的「城裏不開車」,得到35個城市的回響,許許多多的市民自願「拔掉車鑰匙」,讓城市脫去一身的塵污,感受一下潔「靜」無車的新風貌。筆者認為,無車日活動所推廣的是一種進步的理念,是在必要的交通需求下,盡可能兼顧環境永續、減少空污。

回頭來看台灣,如果政府對「自行其力」、不製造空污的自行車,只有規範、管理、約束的考量,而無倡導、鼓勵、利於行的思維;如果高雄市的交通環境未能有效改善,大眾運輸工具給市民的便捷感及舒適感,無法大於自用汽機車給人的「方便」感受;如果自行車騎士在各種車輛爭道的馬路上無法得到基本的路權;如果行人在路邊、騎樓沒有最起碼的行走空間(遑論安全與尊重)……,那麼無車日的活動,還是徒留「美意」而已。(本文原載於2007年11月出版的《地球公民通訊》第一期)

 

[1] 詳見自由時報,96年9月24日A3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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