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勇廢棄物管理失控 中南部淪為爐渣堆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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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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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和台南社大共同召開記者會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 執行長)

地勇選礦公司驚爆林益世前秘書長索賄事件發生以來,追查貪污索賄等不法情事與共犯結構等已成全民焦點,此案當然應追查到底,務求水落石出。但是,本案所涉及的「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農地遭非法棄置」等亂象更值得社會關切。

地勇公司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的堆置場共有11處,其中6處位於農地,緊臨香蕉園、稻田、魚塭,灰黑色的爐渣堆置得像一座座小山,有些高度超過十餘公尺,有些覆蓋了黑網,有些則完全裸露,儘管四周以防塵網圍籬,高度卻比堆置物低矮得多,揚塵逸散之空污問題十分明顯。

此外,有些隔離磚牆早已迸裂開來,險象環生;有些則大剌剌地落於農路上,一旦爐渣隨著雨水沖刷而往外擴散,極有可能污染農田,威脅國人食品安全!當地居民表示,如此堆置亂象已超過十年,政府實在嚴重失職!

依據環保署廢管處7月13日發佈的資料及高雄市環保局自100年後裁處資料顯示:縣市合併前,地勇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自92年10月1日至99年10月19日,七年多一共才罰70萬;縣市合併後,至101年7月6日以空污法共罰了190萬。違反廢清法的部分,其援用的法條,則與隨地吐痰、檳榔汁或亂丟垃圾(拋棄紙屑)是同一條,開罰金額更只有1200元、2400元、3600元、6000元。對照爐渣再利用業者數以億計的龐大利潤,此罰金實是微不足道,令人啼笑皆非!

地勇可以無視法律非法堆置脫硫渣等廢棄物,根本的原因在於:鋼鐵業已於88年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將脫硫渣登記為產品,因此不在廢清法適用範圍內,限縮了環保機關的處置權限,而經濟部工業局對整個再利用製程、再利用產品貯存、流向與使用過程又管理鬆散,形同失控狀態!

多年來,中南部農地被非法棄置爐渣情況非常嚴重,導致農漁產業遭受毒害威脅,衝擊大眾的食品安全;影響動植物生態,損及道路橋樑等公共安全。

地勇一案,正是重新整頓廢棄物管理問題的最佳時機!從根源檢討鋼鐵工業政策;盡速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才能徹底扼止業者以「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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