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水污染防治法修法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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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與產業部主任
2015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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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污染後勁溪事件促使社會呼籲嚴修水污法,環境法律人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林淑芬立委辦公室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檢修整部水污法提出民間版草案,並與環保署版本及24個其他委員版本多次協調,終於在2015年1月22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審查過程中,曾發生國民黨立委替全國工業總會、畜牧業者護航,企圖刪除讓主管機關查緝繞流排放的條文,調降未依主管機關命令所應負的刑責與罰金,並免除老闆或負責人的刑責,讓下屬背黑鍋,又用跳針、抹黑、謾罵、曲解等方式拖延議程,試圖阻撓水污法通過(2014.12.31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會議紀錄)。民間團體乃於2015年1月13日召開記者會發出聯合聲明稿予以譴責,發動民眾監看立法院議事轉播;在1月22日院會召開前夕得知財團擬再遊說、運作密室協商後,再發出聯合聲明稿。在眾人的努力下,這部排放毒水最重判無期徒刑的水污法終於正式過關,並於2月4日公告上路。

水污法修改重點如下:
1.明訂不得任意繞流排放、任意稀釋及應正常操作廢水設施。
2.提高罰鍰上限最高至3000萬。
3.不遵行停工、排放有害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無證排放、繞流排放、致人於死傷病或嚴重污染環境者,加重刑責。
4.追討違法者之不當立得、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款。
5.公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申報與查核處分資料、復工計畫書與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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