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價看台灣的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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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估算,非核減煤政策下,再生能源的發展最多只會讓未來每度電增加0.27元。如果再加上燃氣、核四資產減損攤提部分,預計2025年後平均每度電會增加0.5元。由於2013~2016年台灣電價已下降19.23%,因此增加每度電多0.5元,也只是回到2013~2015年間的電價水準,並不是可怕的高電價。
民間學者研究也指出,就算2025年電價比現在多出30%,對各行業生產成本的影響幅度平均約0.06%左右,影響程度有限,不會有所謂「電價增加導致物價飆漲、出口競爭力降低」的情形[1]!
各大國際能源智庫與投顧報告皆指出,再生能源的價格持續下降,核能卻不斷飆高,世界銀行更早在2013年就表明不再投資核電產業。這是因為311核災後核電廠必須投入更多資金改善安全措施,才能滿足更高的安全要求;而電廠除役及核廢料的處置費用也持續上修,台灣就從3300億元上修到超過4700餘億元;隨著再生能源發展,將使核電的發電量減少,攤提後也使核電價格變貴。反觀再生能源就像手機、電腦等產品一樣,隨著科技快速更新、使用越來越普及,成本也快速下滑。台灣若要控制未來電價,實應選擇再生能源而不是核電。
最後,台灣平均電價為亞洲最低,電價級距落差小,也沒有納入所有電力的真實成本。若能調整目前的電價費率,不須調漲民生基本用電費率,但提高工業及用電大戶的費率、拉高其他級距的漲幅,使電費負擔符合社會公平,並促進用電大戶投入節能改善或購買更多再生能源,再加上家家戶戶做好節能,那麼大家的用電量還會下降,那麼縱使電費費率提高,電費卻不一定會增加,台灣也能轉成為節能高效的能源正義國家。
註:
[1] 趙家緯「電價調整背後,政府沒說清楚的事」https://bit.ly/2wFdP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