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認證與山林保育,台灣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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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99%的木材仰賴進口,其中非法木材約佔三成。選擇森林認證的林產品是以消費力鼓勵森林永續經營之一種方式。潘怡庭攝
台灣大規模伐木,以1912年第一列運材火車自二萬坪駛出為嚆矢,數十萬年來守護著美麗之島的蒼鬱森林在數十年內被無情砍伐。
山林破壞後的大地反撲遲至二十世紀下半葉才顯著得足以點醒人們,90年代森林運動風起雲湧,直接間接促成林務局改制為公務預算單位,天然林全面禁伐,並限制年伐木量不得超過 20 萬立方公尺。
然而方舟般的小島上聚集了2300萬人口,隨著經濟發展,木材資源的需求量不容小覷,平均一年的使用量高達600萬立方公尺;即使是伐木最盛的60年代年採200萬立方公尺亦僅能部分自給,何況當時乃消耗性地砍伐孕育了千百年的檜林,所謂的永續造林根本跟不上腳步,更遑論台灣敏感的體質無法承受大規模的林業發展,目前99%以上的木材仰賴進口。根據學者的研究,進口木材中非法砍伐的林木高達三成,但政府完全提不出對策。
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在「建立不犧牲下一代資源使用的林業永續經營」願景下成立了,期盼透過認證的推動可以降低非法木材的進口。在比較了世界上主要幾個認證系統後,首先引進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以下簡稱FSC)的森林認證系統。
FSC的組成包含環保團體、人權組織、木材商等多方面的利益相關者,以顧問的形式,將「環境適當、社會獲益、經濟可行」三面向做為最終考量訂定森林管理制度標準,再間接授權給第三方認證組織;欲加入認證者則是向授權的第三方認證組織申請審查。
FSC永續森林經營之驗證原則主要為以下十項:
1.遵從當地法律及FSC原則 | 6.環境衝擊,維護生物多樣性、生態系、其他資源及地景之健 |
2.負起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責任 | 7.明訂經營管理計畫 |
3.尊重原住民權利 | 8.進行監控及評估 |
4.維護社區關係與勞工權利 | 9.高保育價值森林的維護 |
5.注重森林效益,讓經濟、環境及社會皆受益 | 10.經營及規劃人工林 |
根據上述原則,FSC發展出兩種類型的驗證。
森林經營管理驗證(Forest Management,FM),由森林經營者進行申請,證明其森林管理及木材生產符合FSC 認可的管理原則。FM主要是檢察森林管理方案及實際運作情況,林業機構需證明其經營模式在經濟及管理層面上均可長久實施,並接受定期的監督考核。
產銷監管鏈驗證(Chain of Custody,CoC)則是一個追蹤系統,對林木產品之製造或供應與銷售的廠商進行驗證,以確保該林木產品的原料是來自經過驗證的森林,從砍伐、運送到加工製造都沒有被混入其他來路不明的木料。
驗證系統得以發展,主要仰賴消費者選購有認證標章的產品,透過消費力量來監督廠商使用的木料來源,藉由廠商對木料來源的關注,督促森林經營者以永續森林管理方式經營森林。這樣的方式若取得多數消費者的認同與支持,將鼓勵更多森林經營者以永續的方式經營森林。
目前台灣已有兩家林業經營公司通過FM驗證,第三家正在審核當中,並有16361項產品完成CoC驗證,可見森林認證已逐漸被國人重視;然而面對非法木材的議題,除有賴政策面推行認證外,仍須搭配立法,讓非法木材真正有法可管。
時至今日,在國家安全以及產業發展的考量上,林業經營有其必要性,但如何經營需要被務實地討論。台灣林地取得FSC的認證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示範:在國土保安的前提下,細緻而永續的林業是有可能的。
台灣豐美珍貴的原始林。天然林禁伐已獲得社會高度共識,而現存27萬公頃的人工林該如何妥善經營,使可再生資源得以永續利用,是現在需要務實討論的。(註: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結果生產性人工林計270,606公頃)傅志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