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歷程與執行失敗

您在這裡

3【2016政黨輪替的政治機會與失落】
吳其融/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佳昇/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
2020 年 08 月 06 日

您在這裡

蔡英文總統未就任之前,先到鹿港頂番婆一帶的水五金違章工廠聚落參訪,甚至到違規情節重大的「帝寶車燈」,在此之後,農地蓋工廠迅速增加,該區農地價格立即飆漲,可謂點石成金的經典案例,這是蔡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

2016年,民進黨政府執政後,提出「田園式生產聚落」、「串珍珠計畫」及「平價產業園區」等多種構想,打算作為違章工廠合法化的政策,但違章工廠問題,當然不只是劃設及變更分區的工作,更是需要實質的執法、磋商與落實,才能在整體社會對於法律或者政府的不信任過程中,依舊亦步亦趨地向前邁進。

時任行政院院長的林全,透過媒體採訪,率先在2016年年底提出於2016年5月20日(以下簡稱五二O)後的新增建違章工廠即報即拆,以蔡英文總統執政的起啟日期,做為劃分前後政治責任的時間點,這是歷任中央政府第一次宣誓要處理新增建違章工廠這個艱難的課題。

《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是在2002年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工業發展,健全工廠管理及輔導。而為了避免違章工廠失控增長,立法院自 2006 年就開始修法討論如何輔導違章工廠,並在2010年6月2日增修《工輔法》第 33、34 條,明訂輔導違章工廠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輔導的對象是2008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低污染」違章工廠,可以透過「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在政府輔導期限的2017年6月2日前,向地方政府申請搬遷到合法的「特定地區」,或進入工業區。

這個輔導制度的二個重點:
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以下簡稱臨登)」的資格是:2008年3月14日前就已存在的低污染業者。
輔導的最後期限:已取得臨登的業者,輔導進駐工業區,輔導至2017年6月2日止。

「臨登」是一個暫時合法身份,對業者來說,最大的好處是避免被以土地違規使用裁罰,但根本的問題並未解決。2010年《工輔法》第 33、34 條通過之後,根據經濟部2018年2月資料顯示,全台灣違章工廠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僅有7,216家,此外,經濟部在2012年時公告、劃定總面積546公頃,186個特定地區(其中有112個共334公頃,位於特定農業區),原本預計要輔導的工廠約700間。然而至今,卻只成功輔導不到40家遷廠到工業區、7家就地合法。

這樣的成果,證明《工輔法》幾乎是一個完全失敗的政策!原因在於政府缺乏產業相關輔導搬遷至工業區及「特定地區」的配套方案,只有「雄厚資本業者」,可以自行負擔購置大量土地、重建廠房的成本。

《工輔法》通過之後,違章工廠業者顯然並不滿意合法化的期限,在2012~2013年間,他們透過立法院中的朝野立委計有81人次,提出4次議案,要求修改《工輔法》第33、34條,展延工廠臨時登記的條件和期限,他們成功了。

輔導期從2017年6月2日延長至2020年6月2日止,再放寬三年。

2018年,眼看著輔導期限又到了,全台數萬家違章工廠真正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不多,真正可以合法的更少,立法院又開始做違章工廠業者的選民服務。

2018年4月2日,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擔任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突然在所有立法院的優先法案還未審議前,突襲排審《工輔法》。民進黨林岱樺、國民黨許淑華及王惠美立委,提出了加碼再展延的版本,得到36位立委連署支持(超過三分之一),不僅將低污染認定基準,準備通通丟給地方政府認定,而且將申請臨時登記工廠的資格,從2008年3月14日再放寬到2016年5月20日以前興建的違章工廠。

至於展延的期限,林岱樺、許淑華委員的版本主張,如果政府無法提供可以進駐的產業園區,或者來不及制定合法化的機制,業者的申請期限就可以無限期展延。王惠美版本則是可以再展延十年。(請參考上表3-1)

這次的修法,由於民間團體的反對,加上行政院並沒有提出版本,所以並未成功,但是修法的壓力仍然很大。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