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地方,才能邁向遠方-花蓮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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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慕華/地球公民基金會教育推廣兼任專員
2015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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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花東特別條例的公民團體齊聚在縣府外召開記者會

民國一百年,花東發展條例在立法院敲槌三讀通過時,一直以來認為自己身處偏鄉的花東居民們,期待這十年四百億的中央挹注,能夠開啟地方新局面。它是一股應當延展不只十年的力量;是第一胚土,培育著永續的花東。然而從開始到四年後的此刻,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在五月中參與花蓮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的聽證會上,仍舊不斷見證地方政府揠苗助長的荒唐手勢。

「你們怎麼老是叫我們去唱歌跳舞?我們原住民希望要的是能夠在這個土地上安居樂業,希望要的是,能夠在這個土地上有一個很好的發展,而這個發展,是要我們自己去主動的、用自己的方式決定。」太巴塱部落青年

當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不斷反覆出現對原住民刻板印象的展演計畫,不去深思原民樂舞的獨特性與適當分享方式,只是一味提出像是「原住民族山海劇場興建計畫」、「原住民族傳統藝術豐羽計畫」、「台灣原住民文化館常設展區及情境佈置建置計畫」等建設硬體、成立節目的短視操作,將有深度蘊含的文化壓制成片面娛樂,要如何讓人民相信花蓮縣府總是宣稱所作所為是為了傳承與推廣原住民文化。

「如果我們馬太鞍部落的溼地,可以讓族人好好的去巴拉告(阿美族傳統捕魚方式),我們還需要把巴拉告放在文物館裡面嗎?」馬太鞍部落青年

加上許多大型開發案座落在傳統領域與原住民保留地上,如此型態的開發將完全排除部落參與的可能,卻將完好山海與豐碩資源拱手讓給財團。美其名是發展在地,但事實上卻將扼殺部落。花蓮縣的原住民人口比例高達四分之一,在地政府施政應有相當的專業與前瞻性,卻提出荒腔走板的各類規劃,讓人不止失望甚至痛心。

「縣政府一直說要保護我們原住民文化,我們要怎麼保護?不是說蓋文物館、保存文物拍拍照片,有些文字紀錄就好!什麼是文化?我們就是文化,為什麼不保護我們,要保護那些沒有生命的東西呢?」安通部落青年

在一百多個規劃案中,幾乎每一篇章都掛上與「觀光」有關的字眼,交通的想像不以花蓮迫切需要解決的縣內交通作為優先,卻是提出拓寬道路以迎接車流。教育的想像不以培訓在地人才,卻是在鯉魚潭畔興建硬體,以運動訓練之名行商業觀光之實。

雖然觀光號稱無煙囪產業,但是花東發展條例基金的挹注面向,應當多元且均衡,更多期待是能夠從生活架構中養成在地軟實力。然而,花蓮縣政府一貫的大開發思維,即使在第一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被證明無法取得專業委員們的認同,這次卻依然故我,提出相當多將帶來大量生活衝擊與環境影響的土地開發案。

「我們發展觀光的目的是什麼?無非是希望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讓觀光控制我們的生活、破壞我們的生活。」東華大學觀光遊憩學系助理教授遲恆昌

許多引發爭議的規劃案,包括拆除古蹟福住橋的日出香榭大道、失去地方脈絡缺乏配套的愛狗樂園,或是興建纜車......縣政府彷彿忘了花東發展條例的永續原則,而是將珍貴基金放置在好大喜功的虛浮規劃上。

「我們蓋這個香榭大道有添亮點嗎?有在地化嗎?我是高三的學生,今年我們班有非常多的同學要去外地唸書,他們都很害怕回來的時候再也看不見花蓮,他們要看見哪裡,看見法國嗎?如果你們打算活化地方,就不要殺死地方。」花蓮女中學生


這場聽證會幾乎每位上台發言的公民,都有深刻的思考,從生態、文化、生活、產業,甚至專業地理安全諸多面向,對坐在一旁的官員提出警醒,然而面對這些簡單直接的詢問,官員們卻閃躲回應,逃避態度猶如一個月前本應召開此聽證會時,縣府決定忽然取消,僅在會前十分鐘張貼公文面對上百位前來參與聽證會的民眾。花蓮縣政府竟是如此選擇逃避,又能夠怎麼真正承擔責任呢?

如果沒有看見在地,如何瞭望遠方?聽證會淪為說明會,沒有針對議題言詞的辯論等過程,失去公民參與,就失去做出凝結縣民共識的合宜方案。我們衷心期待有天花蓮縣政府可以腳踏實地,站在地方,才能一起與民眾,邁向遠方。

聽證會內:會議開始前已有許多來自花蓮各地的公民進場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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