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家園路線圖——好的政策應在對的程序下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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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
2011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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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孩子都像一朵向日葵,我們怎忍剝奪他們向陽的未來?

2003年通過的環境基本法,要求「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但是,這八年來,民進黨和國民黨政府都沒有依法訂出計畫來。

政府不負責任,但我們卻認真思考過這些問題。達成非核家園需要多種配套和新思維,如果政府有決心,台灣一定可以讓核一、核二、核三廠如果都準時除役,甚至提前關門。

路線一:用電零成長.負成長
如果用電不斷成長,什麼樣的能源也不夠用,再先進的科技也跟不上。
政府應該透過多種配套,包括停止補貼工業用電、課徵能源稅、提昇能源效率,發展大眾運輸,訂定節能建築、電器法規等,讓用電總量零成長,甚至負成長。如此一來,才能真正落實節能減碳,改善環境品質。
近四年來,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高耗電產業,竟然高達兩千多億,這些巨額的補貼,應該移轉到再生能源、低碳產業。 

路線二:將天然氣做為過渡期能源
近年來台灣的備用電力達到25-30%,但三座核電廠的裝置容量只占10.6%,所以關掉核電廠也不會有缺電的危機,但不可否認將增加其他能源的使用,其中最佳的過渡期能源是天然氣(單位排碳量比燃煤少一半)。2010年全國天然氣的裝置容量占31.4%,但發電量只占了24.9%,如果能提高天然氣使用率(不必蓋新電廠),就可取代大部分的核電。

路線三:提高再生能源比例,取代部分燃煤電廠
用天然氣發電取代核電表面上看起來會增加碳排放。如果能在用電零成長的目標下,積極鼓勵再生能源發電,淘汰部分老舊低效率的燃煤電廠,就可以平衡掉這些增量。
政府應考慮比照德、法、英、中國等,讓2020年的再生能源比例達到20%,而非「2025年達到8%」的國家目標。越早脫離對核電和石化能源的依賴,代表國家能源自主性越高。雖然發展再生能源也要付出程度不等的環境代價,但總比核電和燃煤電廠要好得多,再生能源發展還是得經過審慎的環境影響評估,建立好的公民參與機制,讓好的政策能在對的程序下推動。 

實現非核路線、公民行動
由於福島核災的警訊,加上人民熱烈的參與了廢核遊行,目前國民黨和民進黨在核電政策上都有了進步。
核一、二、三不延役已是朝野的共識,而對於核四,國民黨主張「不安全就不商轉」,民進黨則說「完工不商轉」。我們則主張:現在就停建。不要浪費錢在一座「搖搖欲墜的拼裝車」上,讓人民飽受核災威脅。如果核四停建,台灣在2025年之前就可以實現非核家園。
非核家園路線圖有賴於政府(行政、立法部門)細緻的規劃和政策配套。2012總統大選在即,身為選民、公民,我們有權利也有責任對二黨施加壓力,要求二個政黨的總統候選人,提出明確的方法和期程,兌現非核家園的法定目標。

核四停建很浪費 續建虧更大
核四的興建已經花了2700多億,許多人都認為「不用可惜、浪費」。然而,如果核四持續興建營運,全民未來必須付出『追加預算、核燃料、除役、核廢料處理』等總計高達8740億的成本。這表示:核四越早停建,後續成本越低,風險越低!

(本文數據來自:經濟部能源局、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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